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可分别报考专科、本科段各专业,也可同时报考同一专业的专科和本科段,但毕业时必须先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后才能领取本科毕业证书(同时取得本、专科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应考者,可同时办理毕业手续)。各类高校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须持本人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规定条件允许的本科段专业。
六、参加自学考试可以改报专业
考生因工作岗位变动、专业不对口等原因确需改报(转)专业的,按照学以致用的原则从严掌握。
申请者应持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书,在报名前向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签署意见,报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批后,方可改报专业. 跨省转考者,在转入省无原报考专业的,经转入省考办同意后,可改报相近专业参加考试。
经全国考委批准停考的专业,在籍考生可改报相近或其他专业。经批准予以改报专业的考生,原准考证注销作废,换发新证。考生原已合格的课程,如与新报专业课程名称相同、要求一致的,可以免考。
七、报考本科段考生应具备的条件
必须为具有国家承认的正式专科学历者方可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
党校及干部函授大学专科毕业人员,不具备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资格。
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考生,应持专科毕业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当地该专业的报名点报名。报考与所学专科专业不同的本科,根据专业的不同需要加试相应的课程。
报考本科段的具体规定参见所报专业的开考计划。
八、跨专业考试需要办理的手续
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工作规则》的规定,考生是可以跨专业报考的(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如中医、公安管理等专业)。
跨其他专业考试的考生(包括因专业停考需报考其它专业的考生)不办理新的准考证,只填写" 报考课程卡" ,即可参加另一专业的课程考试. 跨考专业的考生成绩均记录在考籍库准考证号码下,以防止一生多证的现象发生。请考生注意的是:各地原有的考务、考籍管理规则向全国统一的规则过渡时需要一定的时间,在过渡期内仍按原有规则执行。
九、《报考简章》是考生报考的重要依据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包括:(一)开考专业、科目和考试时间;(二)报名时间、地点;(三)报考对象和报考手续;(四)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的报名及时间安排;(五)考生应知晓的注意事项等内容。考生通过仔细阅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可以了解每一次考试开设的专业,考试课程的时间安排,各项技能考试的时间安排,引导考生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参加考试,避免出现错报、漏报。同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是各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组织实施考试的依据,也是各种助学单位组织助学辅导的依据,因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是考生报考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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