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评选是继1999年首届评选后的第12次评选,经3个阶段评选后,确定入选论文100篇。其中,武汉地区高校7篇,包括武汉大学1篇、华中科技大学2篇、华中农业大学2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1篇、海军工程大学1篇。
评选异议期为60天。有发现入选论文存在学术失范行为或论文的主要研究成果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者,可以书面方式向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提出异议。异议期结束后,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由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