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1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测验考务工作及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
湘人函〔2010〕16号
各市州人事局、建设局(建委、方案建设局、建工局),省直及中央在长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二*一*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测验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0〕2号)精力,现就我省2010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测验考务工作及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测验组织管理
我省201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测验由省人事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安排,各市州人事、建设部门组织报名和进行资格审查,全省统一组织测验,统一评分,测验成绩报省职改部门商建设部门按各专业划定合格线。测验合格人员颁发由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省人事厅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用印的湖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相应专业的合格证。
二、报名时间
2010年4月12日—2010年4月22日,其他具体测验工作打算见附件1。
三、测验时间及科目
6月26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3:00-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干知识
6月27日 上午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四、报名条件及免考条件
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测验的报名条件按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和的通知>(湘人发〔2004〕97号)的有关规定履行:
(一)凡遵纪守法并具各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资格测验;
(二)取得二级或二级以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中级或以上技巧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测验;
(三)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中级及以上技巧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干知识》测验;
(四)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增设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类别。测验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长执业专业类别的根据。
五、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一寸红底彩照五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或学生证书)复印件1份。
(二)申请免试的人员需供给相干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工程经历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增设专业的报考人员须供给原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请贴在资格测验登记表后。
(三)在测验当天应试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在规定时间内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测验的,责任由应试人员自己承担。
六、工作请求
各地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必须严格控制报考条件,认真核对报考人员的身份证件和资格证书。对弄虚作假的要严正查处。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人办发〔1996〕52号文件规定,省职改办将在发证前对各市州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而通过测验的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并按《专业技巧人员资格测验违纪违规行动处理规定》(原人事部令〔2004〕第3号)第七条第1款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各地人事测验部门须于4月29日前做好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的信息上报工作,并及时通报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七、其它事项
(一)《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干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含6个专业(见附件2),试卷包含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测验成绩履行滚动和非滚动两种管理措施。报考3个科目标人员,必须在持续两个测验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标测验,即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免试部分科目标人员,必须在一个测验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三)201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测验(统一卷)根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测验大纲》(2009年版)命题。
附件:1、201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测验工作打算
2、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测验代码表
八、报名方法
报名时间:即日起吸收报名
报名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南路259号香颂国际北栋14001
接洽电话:18773190507 QQ:987993270 刘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