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高等院校(指教育部认可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院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以下同)的专科以上毕业生,参加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专科(基础科)的学习考试,可以免考:
(1)三门公共政治课。即“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和“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2)已学过、要求相同并成绩合格的公共基础课。目前北京市自学考试在专科开设的公共基础课包括大学语文(专)或大学语文(本)、英语(一)或英语(二)、计算机应用基础、高等数学(一)或高等数学(工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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