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是学院自考委派到班级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导督促学生完成就学期间的学习任务,教育学生努力做到德、智、体全面发展,在学生健康成长的过程中,起着导师的引路作用。为充分发挥班主任的积极性,特制定本条例:
1、班主任应认真贯彻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于律已,作风正派,言传身教,为学生之楷模。
2、热爱学生工作,对学生既要满腔热情,又要严格要求,从政治思想、学习、生活上全面关心指导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3、每学期初,班主任应根据学院的要求,结合本班级特点,制定好本学期工作计划;期末,对照学习计划检查本学期的工作,并写出工作小结。
4、专职班主任原则上是坐班制,每天检查学生的到课率,对不到课的学生应及时查明原因,对多次缺课,每年通过率不足三门者,劝其退学。
5、班主任应切实抓好学生纪律,抓好学生风气,以提高通过率为中心开展工作。
6、做好班干部的选择、培养、考核,不定期地组织学生干部会议,布置、检查、指导班委会,充分调动并发挥骨干积极作用,按期召开班会,对班级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7、班主任应组织和指导班委会、团支部在班级开展多种有益的科技文艺体育课余活动,经常深入学生寝室,保持与学生思想上的接触与交流,对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要及时教育,对违章者要及时处理。及时收集和反映学生对学院的工作意见,督促学生争创文明宿舍。
8、班主任要经常与任课教师交流,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的同时,还需经常了解学生对所上课程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将意见反馈给对方,并将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向自考部反映,以便及时解决。
9、做好学生思想品德评定,三好和优秀学生干部评比,奖学金评定,违纪处分等工作。
10、主动关心学生生活,对生活上和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及时向自考部反映,帮助解决困难,经常与学生谈心,了解思想情况,及时掌握学生可能产生的出轨动向,果断处理偶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