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历史原因导致收入分配明显向城镇倾斜。我国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推行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与此相适应,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过程中,通过工业产品定价、农产品统购派购等政策,形成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提取了大量农业剩余价值;在国民收入再分配过程中,又确立了以城市征收制度为一元、农村征收制度为另一元的城乡隔绝的“二元”税制结构,农民的税负偏重。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和城乡税制的“二元”结构,直接造成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
三、行政垄断行业收入大大高于其他行业,拉大了行业间的收入差距。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许多行业陆续走向市场,既得利益和职工个人收入主要由其市场竞争力所决定。而一些因政府限制市场准入造成的行政垄断行业,诸如电力、电信、烟草、金融、保险、民航等,凭借其垄断特权而获取高额垄断利润,职工的收入水平是其他行业无法相比的。
四、分配政策缺位导致高低收入群体收入差距两极分化。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一方面依靠诚实劳动勤劳致富者大量增加,另一方面因条件不足、能力不济、机会不均等而难以摆脱困境的现象也屡见不鲜。同时,由于税收调节不到位,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过高的个人收入得不到有效调控,过低收入者得不到基本生活保障。不仅如此,在经济转轨过程中,法制建设滞后和监督机制不健全,使得少数人“钻政策空子”,获取大量非法收入,拉大了收入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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