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公务员法将培训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为依法培训、依法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明确了公务员培训的类型、方式及培训保障、管理和纪律监督等,提高了公务员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不经培训不上岗,不经培训不任职,不经培训不提拔”等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各项规定逐步落到实处。
十一五期间,我县培训在职公务员1000余人次,培训到课率达97%,合格率100%,其中初任培训133人,任职培训142人,业务培训213人,在职培训536人,并将培训成绩在《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上进行登记,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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